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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将继续从高等职业院校选派在职专业教师赴新加坡进行见习交流(每校限报 1人),现将我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:

访问学者,留学期限为3个月。

二、留学院校和选派专业:

留学院校(共5所):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、新加坡理工学院、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、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、新加坡共和理工学院。

选派专业:机械、电子工程、物联网/智能连接系统、大数据分析等(详见附件)。

申请人可根据留学专业选择意向性留学院校,最终以新方落实的留学院校为准。如未能满足申请意向志愿,申请人应服从调剂,否则视为弃权。

三、资助内容

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标准,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。

四、被推荐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
1.符合《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》规定的申请条件。
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祖国,具有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3.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。

4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

5.国内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,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70 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6.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。

7.英语流利。申请人应提交雅思、托福成绩(如无,亦可提交大学四、六级考试成绩等相关外语水平证明)。同等条件下,择优推荐外语水平达到雅思6.0、托福80分的人选。

五、申请办法

(一)申请时间及方式

请各学院根据人选条件进行选拔推荐工作,6月4日中午12:00前推荐到教师发展中心,教师发展中心公示后组织被推荐人于6月1至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://apply,esc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,同时,请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。

各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行、学术诚信、身心健康情况、学术发展潜力、出国留学必要性、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,并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教师发展中心,由其提交至省教育厅。

(二)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

1.填妥的个人信息釆集表(下载地址为: https://www. esc, edu. cn/chuguo/s/2088), 留学人员在申请时可根据专业选择意向性留学院校,最终录取结果以新方录取为准;

2.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信息页复印件;

3.最高学历、学位证复印件;

4.自本科起成绩单;

5.教师资格证复印件;

6.有效的英文水平证明。

以上材料若内容为中文,需附英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或申请人现所在单位/发证单位公章;同时,请自行制作英文封面及目录,将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。请准备纸质版1份、电子版1份(所有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)。

七、评审及录取

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,确定最终候选人并向新方推荐,留学院校由新方负责落实,于7月底前确定录取结果。如未能满足申请人所填志愿,申请人需服从调剂,否则视为放弃。

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,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,请学校和被推荐人员务必提前做好国内的工作安排。

被录取留学人员暂定于2021年10月派出,具体派出时间以新方录取通知为准。

联系人:刘一 邮箱:ouyafei7@csc.edu.cn

联系电话:010-66093939 传真:010-66093929

学校联系人:教师发展中心 黄老师 (020-8795256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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